来源: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发表时间:2022-04-25 浏览次数:25027
近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文物局印发《河南省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要创新利用阵地服务资源。建设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积极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剧场、红色旅游景区等打造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优先保证青少年校外实践需要。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考古遗址公园、红色旅游景区等设计研学旅游精品路线,综合运用专题讲座、文艺演出、解说导览、参与志愿服务等方式,推动青少年增强文化自信。依托河南特有的遗址类博物馆,统一规划全省博物馆的研学精品线路,重点打造16条研学路线。
《方案》还提出,要丰富精神文化产品供应。开发具有资源特色、符合研学实践教育要求的精品课程。
一起来看文件全文。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文物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
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教育局:
现将《河南省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送典型案例及工作落实情况。
联系人:席泽东电话:0371-65909345
邮箱:hnsggwh@163.com
特此通知。
2022年3月10日
河南省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
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整合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培育广大青少年艰苦奋斗、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丰富青少年文化生活,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文化强省、教育强省,充分利用学生课后服务时间、节假日和寒暑假,面向青少年开展社会主义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创新利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推进优质服务进校园,推动“文教合作”机制,不断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
二、组织机构
成立河南省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分管负责同志和省文物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文物局机关有关处室以及河南博物院、河南省图书馆、河南省文化馆、河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河南省美术馆、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和跟踪评估等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创新利用阵地服务资源
1.建设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积极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剧场、红色旅游景区等打造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优先保证青少年校外实践需要。
(1)各类公共图书馆优化少儿文献馆藏,少儿阅览室开辟“四史”教育、传统文化专架,组织开展未成年人阅读推广活动。面向乡村留守儿童、特殊群体儿童,向基层图书馆配送图书,开展“手拉手阅读齐步走”活动,保障儿童阅读权利,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省图书馆、省少年儿童图书馆
(2)各类文化馆(站)、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剧场等面向青少年策划组织书法、国画、戏曲、民乐、非遗等传统文化展览展示和公益演出,高质量举办第十一届河南省少儿文化艺术展演、“黄河非遗点亮老家河南”全国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艺术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省文化馆、省美术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艺术中心
(3)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考古遗址公园、红色旅游景区等设计研学旅游精品路线,综合运用专题讲座、文艺演出、解说导览、参与志愿服务等方式,推动青少年增强文化自信。依托河南特有的遗址类博物馆,统一规划全省博物馆的研学精品线路,重点打造16条研学路线。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省文物局、河南博物院
2.有效服务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
(1)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机构,与周边“15分钟服务圈”内的学校联络对接,了解需求、促进合作,提供针对青少年的“订制”服务,将开展活动常态化推送给周边学校,吸引青少年到公共文化机构参与活动,为就近参加文化活动提供场地、设备、师资等方面的便利,提升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效能。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省文物局
(2)具备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设置未成年人专属活动空间和固定服务时段,组织适合中小学生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省文化馆、省少年儿童图书馆
(3)引入具备资质的艺术院校、文艺社团、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优质资源,吸纳优质服务,实施“儿童阅读提升计划”。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省少年儿童图书馆
3.丰富精神文化产品供应
(1)加强艺术创作选题引导,推出一批能够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文艺精品。广泛开展青少年艺术交流展示活动,办好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推动爱国歌曲传唱。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艺术处
(2)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国家安全、普法教育等主题公益演出和展览展示活动。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公共服务处
(3)开发具有资源特色、符合研学实践教育要求的精品课程。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省文物局
(二)推动优质服务进校园
1.开展文化进校园系列服务
(1)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合作,继续推进“书香进校园”“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博物馆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等品牌活动。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省文物局、河南博物院、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少年儿童图书馆
(2)结合中小学课程教材和地方特色,推荐一批适合进校园、进教材的戏曲曲目、非遗项目和艺术培训项目。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3)组织志愿者深入乡村学校开展文艺辅导,推动优质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组织文化志愿者、红色文艺轻骑兵下基层,开展第二届河南优秀民间艺术进校园活动。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公共服务处、省文化馆
2.支持学校课后服务
(1)遴选推荐一批思想品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文化工作者,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由义务教育学校根据需要自主选聘为文化辅导员。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公共服务处
(2)组织遴选校外艺术培训机构,形成服务项目和培训机构名单,按照公益性原则,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调整机制。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科技教育处
3.推动红色旅游资源进校园
结合青少年特点,遴选适合进入校园的红色旅游资源,推动红色教育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组织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红色旅游金牌讲解员进校园开展党史故事宣讲,继续举办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全国大学生红色旅游创意策划大赛等特色品牌活动,创新中小学社会实践载体。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省文物局
(三)推进“文教合作”机制
1.搭建“文教合作”平台
(1)鼓励教育行政部门与公共文化机构、文艺院团、艺术院校、红色旅游景区等通过多种方式建立合作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学生到公共文化机构、剧场、红色旅游景区参观学习。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艺术处
(2)建立青少年活动效果评估、服务满意度评价等跟踪反馈机制,促进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的生产供给与学校的教育需求相匹配。联合开展师资培养培训,加强专业人员交流合作,建立文化和旅游系统、文物系统与教育系统协同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省文物局
2.优秀典型示范引领
组织开展“青少年精神素养培养优秀案例”推介活动。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相关处室、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省文物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将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各级各地要采取措施,加强经费、人员、物资等方面保障,要强化担当,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重点环节管控,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坚持正确导向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面向青少年开展的文化活动、培训辅导等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严格把关,坚持正确导向,确保活动教育性和公益性。
(三)加强安全管理
加强对各类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定安全预案。针对青少年特点,开展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场馆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青少年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动态调控机制,做好进入场馆、景区和学校的疫情防控。